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及市民出行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止停车范围
1.严禁任何车辆占用校门周边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及消防通道停放。
2.严禁任何车辆占用校门周边禁停区域、斑马线、公交站点及其他明令禁止停车的位置乱停乱放。
二、限期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1.清理范围:在北门、东门、西门等区域违规停放的电动两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
2.清理时限:请车主于2025年12月22日8:00前自行驶离。逾期未驶离的,将由交管部门依法拖移并处置。
3.停车建议:
北门:建议停至西南商贸城停车场
东门:建议停至周边小区指定停车区
西门:建议停至远离校门且不占用人行道的区域
三、规范拖移车辆处理流程
被拖移车辆的车主,需携带以下材料至交警三大队办理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院系出具的学生证明(学生车辆需提供);
3.车辆购置发票或行驶证。
四、温馨提示
规范停车秩序是保障师生安全、提升校园文明形象的重要举措,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与支持。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北门违规停放车辆图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保卫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