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武装部·保卫部(处)下设综合科·政保科、国防工作办公室·征兵工作站、忠山校区治安科、城北校区治安科等4个科室,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一、综合科
1.做好文书、文件的草拟工作和处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2.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好工作会议。
3.负责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报刊杂志征订、保管,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和管理。
4.负责部门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国资管理、保密工作、宣传工作、部门考勤、汇总及各类经费的统计和发放。
5.做好各种业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6.做好全校的综治、普法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保科
1.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及政治稳定具体工作,了解国内敌对势力活动对学校的影响,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2.负责收集学校师生员工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反应,掌握师生员工对社会热点、难点,对学校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状况及反映,提出工作意见;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各项政治保卫工作。
3.负责学校涉外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指导;经常性宣传、检查涉外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做好外事安全保卫工作及出境人员政审工作。
4.负责内部保卫工作相关事宜、相关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5.负责学校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掌握重点人员的监控情况。
6.协助做好校园网安全信息监控工作。
7.落实重要外宾来访的外事安全保卫工作。
8.协助学校保密委做好各项安全保密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指导机关及处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国防工作办公室
1.负责制定全校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医疗应急分队的组建和管理及民兵的训练工作;完成上级军事机关的整组点验工作。
3.负责建立和健全我校战时疏散基地工作,完成市人防办下达的工作任务。
4.负责人防工事及防空警报设施的管理。
5.慰问全校复、退、转业军人和军烈属;组织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征兵工作站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掌握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义务兵家属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等情况。
2.负责本校征兵工作的组织计划,征兵中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3.负责工作站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保持工作站良好工作秩序。
4.负责征兵工作日常事务,全面了解掌握全校征兵工作情况,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大学生征集任务。
5.协助县区征兵办公室完成大学生预征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工作。
6.掌握征兵工作实施的全面情况,及时上报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7.负责接待大学生家长来信、来访和举报情况的查证落实。
8.协助县区征兵办公室做好新兵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
9.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统计总结工作。
10.完成校征兵领导小组和上级征兵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两校区治安科
1.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深入部门、重点部位、多发案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及治安防范检查,并督促部门落实治安隐患整改措施。
2.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纠正消防安全违规行为,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3.做好交通安全巡查工作,纠正车辆超速、乱停放行为。
4.做好校园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禁止违规流动摊点摆设。
5.执行案件、事故、灾害、纠纷首接制度,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协助相关部门调解处理各类纠纷、事故、灾害等事件。
6.坚持值班制度,接待、登记、上报所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及时采取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现场勘察、访问记录,并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
7.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依法依规办事。
8.完成校内重大活动专项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