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结果及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3 17:16:45 点击数:

关于公布2017年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结果及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岗位胜任力、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竞争力,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相关规定,经学校创新教育学分工作领导组审定,现将2017年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同时,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本科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请各院系依据《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创新教育学分评审认定工作组;

   二、指派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学生创新教育学分项目的规范登记、整理上报、存档备查工作,并请及时加入创新教育学分管理群(QQ群号:341083170,此群仅允许各院系负责认定创新教育学分工作者加入,其他同学不得加入);

三、在本科生中开展广泛宣传(专升本学生须获得1个创新教育学分),并组织学生参照《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标准表》(附件3)向所在院系提交创新教育学分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4);

四、各院系负责进行创新教育学分初评工作,将初审结果汇总至《西南医科大学创新教育学分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4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研究科,纸质版交至城北校区德诚楼322室,电子版统一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研究科。联系人:刘玉,联系电话:3161557。

各院系仅需将附件5《西南医科大学创新教育学分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即可。为提高效率,避免遗漏,填写该表时,请注意以下三点:

(一)统一格式,将统一专业不同年级录入在一个Excel表格内的不同工作簿并分年级标注清楚(示例见参考格式蓝色圆圈内内容);

(二)“申请学分”一栏由院系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人员结合学生申报分数、所提交证明材料及评分标准填写。(示例见参考格式黄色圆圈内内容)

(三)注意区分“参照标准”及“申报依据”,参照标准填写编码(编码填写细则见附件5),申报依据填写学生所参与何种项目、获取何等名次、证书等详细信息。(示例见参考格式色圆圈内内容)

具体格式可参见下表:


附件:1.20162017年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结果

2.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3.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标准表

4.创新教育学分申报表

5.创新教育学分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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