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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学院•附属中医医院14个专业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作者:文/汪建英 代旭锋  发布时间:2017-05-19  来源:附属中医医院   点击:

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我校中西医结合学院·附属中医医院中医神经内科、中医心血管、中医肾病、中医消化(肝胆)、中医消化(脾胃)、中医呼吸、中医耳鼻咽喉、中医皮肤、中医骨科、中医肛肠、中医肿瘤、中医儿科(呼吸)、中医妇产(妇科)、麻醉等14个专业通过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名称缩写为GCP,它是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在我国,引入、推动和实施GCP已有十余年时间,当前是否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已被认为是衡量医院科研质量、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中西医结合学院·附属中医医院14个专业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为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试验平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发展,提升医院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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