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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管理工作

作者:文/娄坤  发布时间:2013-04-16  来源:新闻中心办公室   点击:

日前,我校出台了《泸州医学院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要建立规范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发挥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的作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

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是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而设置的处级非领导职务,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的必要补充。《暂行办法》指出,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配合部门负责人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二是根据学校任务分配,参与学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重要活动、重大任务;三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需要进行专项任务、专项课题的调查研究,对所在部门、单位的改革、发展及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四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教学督导、党建工作、科学研究、教书育人等工作。

《暂行办法》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为其提供必要的日常办公条件,定期听取所在部门对其工作情况的意见,将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纳入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必要的政治思想、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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